歌唱选秀

敦化市第五届“乡村好声音” 歌手大赛通知

为了进一步展示敦化市美丽乡村建设成果,不断满足市农民群众多层次、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,丰富和活跃广大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,文化馆在得到市委宣传、市文广旅局的指导下,举办第五届“乡村好声音”歌手大赛,此次大赛主要以“影视歌曲为主”,选唱影视歌曲加0.05分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
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到12月8日截止报名;

报名范围:本次大赛在全市各乡镇内的歌唱爱好者,男女不限、职业不限、民族不限,年满18周岁以上的歌唱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。

报名要求:参赛选手需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到所在各乡镇文化分馆进行报名,或直接与文化馆联系报名,参赛名额不限。

二、比赛规则及形式

1、本次活动共分为海选、初赛、决赛。初赛后选拔20名选手进行决赛。

2、参赛选手能流畅完整的演唱曲目。

3、参赛的选手要求身着舞台服装,化妆造型参加比赛。

4、参赛曲目及演唱内容:选手自选积极向上的革命歌曲、爱国主义歌曲、延边朝鲜族歌曲、流行歌曲、民族、美声歌曲等进行比赛。但以选唱影视歌曲为主;

5、唱法(民族、美声、通俗)不限,新原创歌曲及延边朝鲜族歌曲酌情进行加分。

6、决赛歌曲确定后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更换。

7、参赛选手演唱歌曲可以弹唱、CD伴奏,或用U盘存入MP3等格式伴奏,伴奏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。

8、演唱形式为独唱或组合唱(组合唱不得多于4人)

9、初赛上场顺序由主委会统一进行抽签分组,决赛上场顺序由选手于赛前抽签决定。

10、参赛者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赛场签到,并提前将伴奏注明参赛者名字、歌曲名、歌曲序号上报到签到处,大赛中主持人宣布3次选手姓名,不上场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。

11、参赛者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指挥,遵守赛场秩序,爱护赛场设施,不得高声喧哗。

三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
海选:12月 9 日(星期三)上午9点在敦化市文化馆三楼小剧场进行初赛。

复赛:12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9点在敦化市文化馆三楼小剧场进行复赛。

决赛:12月18日(星期五)晚上6点在敦化市文化馆三楼小剧场进行决赛。

四、评分办法

初赛、决赛均采取现场亮分的办法进行,采用10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取剩余评委分数的平均值为选手的最后得分(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)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本次大赛设置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代立彬主任 电话:13019235618

王 兰主任 电话:139447258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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